第56章 她嘴里的葡萄就是香!(2/3)
把舌头在口腔里打着转,思忖一会,单子折起来,翛然笑道:“不怕,这会偏要惊一惊他。
”
说话起身,欲到那间茅厕和下人房去瞧瞧。
行至门前,听见西屏没跟上来,便回头问她。
她把额心夹得死紧,连连摇头,“让我跟你去看茅厕?休想!”
“又不进去瞧。
”
她把脸向着窗户一偏,“那我也不要去!”
他只好自己去走了一趟,回来看见西屏在榻上剥石榴,剥在个玛瑙碗里,像是盛了无数细碎的红宝石,在阳光下莹莹烁烁地发着亮。
她剥得认真,侧影呈一条单薄柔美的弧线,窗上的太阳压在她背上,好像要压断她的骨头。
他隐隐地有种疼惜的情绪,这情绪也真是来得莫名其妙。
“你不吃饭,就吃这个?”他笑着进去。
西屏没所谓道:“吃这个也能吃饱。
”
“我才刚到那——”
她忙出声打断,“不要说!你再说,我连这个也吃不下去了。
”
时修只得咽下话,抿着嘴干坐了会,见她在那头用银汤匙舀着石榴吃,吃得津津有味,他忽又动了坏心眼,“那茅厕——”话音未断,额头上便挨了西屏一汤匙。
她打完便丢下汤匙,“不吃了!你专来倒人胃口!”
脸上怄出一层薄薄毛毛的细汗,蒙在白嫩的脸上,烟笼寒月一般。
他觉得自己真是有些贱皮子,给她打了,不觉得痛,倒觉得通体舒畅了许多。
他去把圆案上的大果碟端来,歪着脸讨好地笑着,“那我剥葡萄给你吃?”
西屏嘟囔着嘴巴乜他,“你洗手没有?”
“没有,刚在茅厕还顺便尿了一泡。
”
她两眼一翻,“这还有顺便的么?”
“都走到那里了,还不顺便?你不知道,男人的尿,说来就来。
”语毕没皮没脸地笑着,见她的目光很防范地从他脸上落在他手上,他便举着手在她眼前翻一翻,“洗了洗了!我敢不洗么?进你这门,我都要先沐浴焚香!你要是不放心,我挨个把手指头唆一遍给你看?”
真是恶心!西屏跳起来,到廊下叫嫣儿打水来给他洗手,非盯着他用胰子仔仔细细又搓了一遍,这才皇恩浩荡地准许,“你剥吧。
”
他撕皮撕得极认真,“你推断得不错,那茅厕离那处院墙很近,那夜地上湿漉漉的,只有起夜的人才肯出来走动。
如此看来,连着巡夜的人,就有七个嫌犯,要从这七个人里找出一个人来——”
“你怎么知道是一个人?怎么就不能是两个人或者三个呢?”
“啧!两个三个会只拿那一对石壁么?你见过如此不贪财的贼?”
西屏咬了咬嘴,好吧,按常理看,这种贼还真是少见。
不过她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一说到案子就有些不近人情,口气又不大耐烦起来了。
他也会悟过来,怕惹她生气,忙送上张笑脸,陪着点小心,把刚剥好的一颗葡萄递到她嘴边,哄小孩子似的,“啊——”
西屏剜他一眼,然而也经不住哄,马上就转着眼睛原谅了他,伸着脖子去接。
他那手是穿越了光阴的温柔,送来的果子也是熟得过了头,甜出了一点苦意。
“你说吧,怎么从这七个人里把人找出来?”她嚼着葡萄,口齿不清。
时修成略在胸地朝她眨一下一边眼睛,“得请你帮我个忙。
”
“什么忙?”
“你不是会画鞋样子么,替我画一个鞋印。
”他又递过来一颗葡萄,神秘地一笑,“谁说不能打草惊蛇,不打它它怎么自己溜出来?”
西屏将信将疑地睇着他,把脑袋凑过去咬葡萄,刚咬到嘴里,脖子还没来得及撤回去呢,就被他伸着脖子过来,把她衔在唇间的葡萄叼走了。
她错愕地扇两下眼睛,这才叫在人嘴里抢食吃呢!
她想起来,他打小就有了这毛病,那时候街上买了包梅干请她吃,她勉强吃一颗在嘴里,不屑地说“甜得发齁”。
他一个生气,掐住她的下巴又把那梅干从她嘴里抠出来,“还给我!”然后丢进自己嘴里吃了。
更加深了她觉得他“邋遢”的印象。
然而眼下又不觉得这是种邋遢,却觉得应该要生气,但脸竟先红起来。
她嗔怪地瞪他一眼,瞪也瞪得没气势。
不过时修仍怕她打他,把她摆在炕桌上的手先扼住了,又凑过去亲.她。
太久了,西屏渐渐提心吊胆,怕有人走进来看见,便退开了,沾了一嘴的葡萄汁,晶莹剔透的,她不由得抿两下嘴。
他的手钻进她袖子里轻轻捏着她的小臂,缱.绻.迷.离地望着她,一时都没话说。
下晌西屏把鞋印画出来,画了种极普通的,很符合小厮们常穿的那种平底黑布鞋。
时修从廊下叫了臧志和进来,吩咐将那七人叫到慈乌馆场院中并排站着。
臧志和在旁黑着脸,把那几个小厮吓得不敢抬头,只盯着地上时修的脚在他们跟前散漫地踱着,“姜俞生死的那夜,你们都在何处?”
三个巡夜的都道是在按时按点地查夜,未曾懈怠。
时修瞟一眼另外四个,低头笑道:“你们家里闯进来这么些贼,竟还说未曾懈怠?只怕你们就是贼也难说。
”
七人忙异口同声分辩,有个说:“那五个贼不是都拿住了么?连那合谋的何韬也都给扣在大牢里,大人怎么还说我们是贼?”
“贼可不单只他们几个,我比对过外书房的脚印,没有他们的。
”
说话间,只见其中一人脸上乍露一丝慌张。
时修眼睛从他脸上掠过,故意把画着鞋印的纸在手上扬一扬,“这枚脚印是我在外书房右隔间里拓下来的,当日发现姜俞生的尸首的时候,虽有许多人进去过那间屋子,可都是冲着看姜俞生去的,所以脚印多是在尸首周围,怎么会有人得空往右隔间里去?我想,一定是在早上发现尸首之前,就有别的人进过那右隔间。
他很小心,特地把地上的脚印搽过,可慌乱间还是不够仔细,留下了这一枚脚印。
”
几人的眼睛皆追着那张纸看,面色迥异,各有各疑惑。
时修审度着他们各人的脸色,又道:“一旦比对下来,不单是鞋印相符,我想那个人鞋底上,想必还会沾着些血迹。
恐怕不止是鞋上,连他偷的那对石壁上,也会沾上些血迹。
我现在不把他揪出来,是体谅他家道艰难卖身为奴,还想给他个主动投案的机会。
他虽进屋偷盗,可不见得人就是他杀的,要是肯自己说出来,或可免于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