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杀手行动(2/3)
来,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尔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
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已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已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晌。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似乎完全赤裸着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拥睡,有的却只是在怔怔地凝视着酒樽旁的孤灯。
看到孟星魂,沉醉的半醒,相拥的人分开,半裸着的女孩子娇笑着奔过来,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缠住了他脖子,温暖的胸贴上他的胸膛。
她们都很美丽,也都很年轻,所以她们还未感觉到出卖青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还能笑得那么甜,那么开心!
“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
孟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在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
现在他却只想说一个字。
“滚!”
“你叫她们滚?”
软榻上半躺着一个男人,赤裸的上身如紫铜,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但身旁却还留着一把刀。
一把紫铜刀,刀身上泛着鱼鳞般的光。
他穿不穿衣服都无妨,但这柄刀若不在手旁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好像是完全赤裸着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谁?”这人笑了,道:“你醉了,连我是谁都忘了。
我是你从三花楼请来的客人,我们本来是在那里喝酒碰上的,你一定要请我来。
”他忽然沉下了脸,道,“我来,是因为你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叫她们滚?”
孟星魂道:“你也滚!”
这人脸色变了,宽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怒道:“你说什么?”
孟星魂说道:“滚!”
刀光一闪,人跃起,厉声喝道:“你就算醉糊涂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谁,也不该忘了这把紫金鱼鳞刀!”
紫金鱼鳞刀的确不是普通的刀,不但价值贵重,分量也极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这种刀,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不会用这种刀,不是武功极高的人也用不了这种刀。
江湖中只有三个人用这种刀。
孟星魂并不想知道他是谁,只问他:“你用这柄刀杀过人?”
这人道:“当然!”
孟星魂道:“杀过多少人?”
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个,也许还不止,谁记得这种事。
”
孟星魂凝注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
他总觉得杀人是种极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会有人杀了人后还沾沾自喜,引以为荣。
他痛恨这种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紫铜色的脸上带着冷笑,道:“今天我却不想杀人,何况我又喝了你的酒,用过你的女人……”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等他发觉了这件事时,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
他只觉得天崩地裂般一击,第二拳他根本没有感觉到。
甚至连疼痛和恐惧他都没有感觉到。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觉得有阵冷风在吹着他的脸,就像是一根根尖针,一直吹入了他的骨骼,他的脑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竟已变成了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上面也没有鼻子,鼻子已完全不见。
这时他才感觉到恐惧。
一种令人疯狂崩溃的恐惧突然自心底涌出,他失声惊呼。
别人远远听到他的呼声还以为是一只被猎人刀锋割断喉管的野兽。
木屋中已没有别的人,樽中却还有酒。
孟星魂慢慢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入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经过他的舌头,流下咽喉,流入胸膛,与胸膛外的酒仿佛已融为一体,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住。
他忽然觉得有种晕眩的感觉。
平时,在杀人前,他总是保持着清醒,绝不沾酒。
但这次却不同。
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去杀那个人,也不想去,在那个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种不祥的阴影在等着他。
等着将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眼睛大亮了起来。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喝了酒后,眼睛就会变得蒙蒙眬眬,布满了血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一种。
她却是另一种。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正在掷骰子,骰子掷中的声音,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铺着大理石的桌子,照着那六七张流着汗的脸。
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她财产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商,就是声名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眼,现在却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髭、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吃过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在她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愈亮的时候,酒意愈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愈来愈大,脸上的汗也愈来愈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算是狗叫。
”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一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的。
”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
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去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且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创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