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之俞收拾完下楼前,先去了趟阿雁的房间。
阿雁的脚昨天可伤得不轻,这客栈里也请不到大夫,只能问掌柜的先要些金疮药来应急。
虽说秦知亦给了钱让店里杂役去照料他,可乐之俞还是觉得很过意不去,自己之前还夸海口说会给他好好治伤,会尽力报答他的救命之恩,结果现在就是把人扔到一边连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多少有点卸磨杀驴,忘恩负义的意思了。
但秦知亦明显不理会这些,他只在乎乐之俞一人,至于阿雁,除了防备和淡漠,他不会多施舍一个怜悯的眼神,也不许乐之俞大晚上还跑去散播自己泛滥的同情心。
晚上不行,那白天总可以吧?
阿雁性格可倔的很,要是乐之俞不去看看,没准他会杵在屋子里,谁的话都不听,连早饭也不去吃了。
不过出乎意料的,阿雁并不在他的房间里。
桌上的茶具纹丝未动,床上的被褥叠的整整齐齐,平滑的像豆腐块一般,要不是柜子上还摆着他昨晚换下来带血的破旧衣裳,乐之俞几乎都要怀疑昨晚这里根本没人住过了。
不好,这客栈里天南地北鱼目混杂什么人都有,阿雁脑子不太灵光,力气又大,要是自己冒冒失失的乱跑出去闯了祸可怎么办?
趁着秦知亦去吩咐跑堂的小二安排早点的功夫,乐之俞急匆匆的跑下楼,找了一圈没找着阿雁的踪影,正着急呢,忽然听到外头马厩那边有人在喊。
“哎,傻小子,把这最后几箱也赶紧搬上来。
”
一个“傻”字顿时就戳中了乐之俞的耳朵,下意识的就感觉这喊的八成就是阿雁,赶紧寻声跑出去看了看。
果不其然。
空地上停着马车板车的那边,有不少赶路的人正在清点货物搬箱子装车,来来往往的,忙的火热朝天。
而阿雁便是其中最显眼的一个。
他带着斗笠,遮去了大半张脸,还换了件灰色的家常衣裳,绑着暗黑的腰带,只不过稍稍拾掇了下,就已然从昨天那个满身脏污遭人嫌弃的臭乞丐,变成了干净挺拔气质不凡的俊后生,混杂在这群人里,真如同鹤立鸡群般引人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