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放在心上,莫名就给人一种安心可靠的感觉。
说来也怪,可能是因为有了一起逃命的交情,跟乐之俞更熟悉了,阿雁不似刚见面时那般愣傻,整个人的神态都变得生动鲜活了起来,连说话都流利了不少,若非还是对自己的来历一问三不知,都几乎要以为他是个正常人了。
秦知亦的视线一寸寸扫过了他,冷冷的,似是刀刃般令人不寒而栗。
是有反常即为妖。
哪有傻的那般凑巧的,什么都忘了,却偏偏没忘了怎么利用自己的凄惨去博得同情,没忘了利用自己的身手去换取别人的感激。
包括现在,他也没忘了利用自己的纯厚朴实去赢得别人的好感。
如此处心积虑的去接近乐之俞,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
或许是秦知亦的眼神太过凌厉,又丝毫不避讳,让原本只看着乐之俞说话的阿雁也后知后觉的反应了过来,不明所以的挠了挠头。
“出什么事了吗,我的脸上有虫子爬还是······”
他的话还未说完,秦知亦却突然抬起手来,一把揪住了他的脸,指骨用力到节节突出,仿佛是要揭开恶鬼披着的画皮似得,毫不留情。
“秦哥哥你在干吗呀?”
乐之俞惊讶睁大眼,看着阿雁的脸在秦知亦的手中疼的青筋暴起,几近扭曲,愣了片刻后,连忙上去拦阻。
“有话好说,别动手啊。
”
只须臾片刻,秦知亦就松开了揪着阿雁皮肉的手指,微微眯眸。
没有易容,没有伪装,疤痕也是真的。
只是这疤痕不似烧伤,也不似刀砍,倒似像生了什么怪病一样,是从皮肤里头鼓起溃烂,直至破皮化脓,再在表里愈合结痂,长此以往,反反复复的病发,才彻底毁了相貌,变成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丑陋模样。
阿雁被秦知亦揪过的地方,肉眼可见的迅速红肿了起来,衬着脸上沟壑不平的伤疤,简直可以称的上是触目惊心,令人不敢直视。
但即便是疼成这样,他也一滴眼泪没掉,更没有还手,连多问一句为什么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