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最该禁的毒(3/3)
去一次。
”
“是该再去。
”巴顿看着眼前的男人——他一口标准的英式口音,有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坚毅外表,又带着低调的贵气,想来出身应该很好。
“有时候我们以为很容易回去的地方,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回去。
”程立看着他,淡淡出声。
巴顿动作一滞,缓缓擦完手中那个杯子才看向他:“我已经走得这么远,早就没有想过再回去。
”
“可以吗?”程立抽了一支烟出来。
巴顿把火柴推给了他。
程立点燃烟,徐徐吐出一口,语气平淡得像跟老友聊天:“Help……为什么送那个烟盒给Sara?”
巴顿放完最后一个杯子,看向他:“那并不是为我自己。
”
“即使为了你想保护的那个人而伤害到Sara?”
“所以,我尽力给了提示。
”巴顿脸上闪过一丝愧疚,“如果你真的遇到一个爱她如生命的人,你会懂得我的心情。
”
“即使你们走的是一条错误的路?”程立抬眼,目光犀利。
“有的人生来就有她无法对抗的命运。
”巴顿答。
“因为她姓段?”程立弹了弹烟灰,神色平静,“你是在果敢遇到的她?”
巴顿一怔,随即自嘲一笑,表情像是如释重负:“你果然都猜到了。
”
“我不是猜,我是判断,”程立看着他,语气低沉,“三年前,我经手了一桩案子,所有死掉的人、涉及的人,他们的人际关系,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果敢有个毒枭,叫段文宣,死在当时的枪战里,他有个女儿,叫玉而。
”
“Morpheus,你经历了那么多,应该能够体会,很多事情不是光靠黑与白就能说得清楚。
”
巴顿倒了一杯柠檬水递给他,声音温和:“我是去果敢拍纪录片的时候遇到了玉而,那年她才16岁。
我看到她时,她穿着紫色的裙子,戴着草帽靠在树上睡着了,像朵可爱的非洲堇,安静温柔。
我情不自禁地偷拍了她。
按下快门的那一霎,她突然睁开眼睛望向我,慌张又好奇。
就是那一霎……”他笑了笑,眼神有点迷蒙,仿佛陷入了回忆,“这些年,我几乎走遍了整个地球,看过许多人一辈子都看不到的美妙风景,可是我知道,千山万水,都抵不上她那一眼。
你明白吗?”
程立一时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我明白。
”良久,他缓缓出声,“巴顿,爱一个人有两种方式,送她上天堂,陪她下地狱。
”
“当我再和她重逢的时候,我知道,我只能选择后者。
”巴顿微微一笑,“你呢,你怎么选?”
程立摁灭了烟,嗓音微扬:“玉而,你说我会怎么选?”
吧台后的帘子一掀,玉而走了出来。
“程队果然敏锐。
”她冷冷一笑,美眸里夹着恨意,“不如我现在就送去你下地狱。
”
她举着枪,对上了程立的额头。
“光天化日的,这么冲动?”面对黑漆漆的枪口,程立眉毛都没动一根,“小心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钞票啊,小姑娘。
你看见的、以为的,就一定是真实的?”
“你什么意思?”玉而语气不稳,手也有点颤抖。
“不如去问你老板。
”
“玉而。
”巴顿按下她握枪的手,将她揽在怀里。
这时手机振动,程立拿起来,是季柯发来的微信:陆华的店里也搜出证据。
孩子们做的金刚结手链、抱枕里,都藏着海洛因。
他看完,放下手机看向玉而:“你做过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也清楚。
如果你这辈子还想有机会再见到巴顿,就带我去见你老板。
”
玉而脸色苍白,却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看来,程队是做了第二个选择。
”
程立没说话,眸色深沉。
“你们都在啊。
”温柔悦耳的声音自楼梯处响起,沈寻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程立身旁,“写了一上午的稿子,有点饿了呢。
”
程立摸了摸她的头,嘴角微扬:“我给你做东西吃?煎个pancake?”
沈寻眼睛一亮,双手握在胸口,一副馋猫般的期待模样。
“材料都有。
”巴顿在旁边开口:“玉而,我们还有枫糖浆吗?”
玉而握枪的手背在身后,微笑点头。
“我爱死你们啦!”沈寻笑着推程立,连声催促:“快去快去。
”
奶油的香气在空气里蔓延,高大的身影浸在阳光里,有种不真切的温暖的感觉。
沈寻望着,突然有点害怕,害怕这眼前的光影会似烟云般消散。
她走到料理台前,看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硅胶勺,将调好的面液缓缓地倒在平底锅上。
一旁成品的煎饼,泛着点焦的金黄色,格外诱人。
他的样子很专注,仿佛在琢磨着什么艺术品。
沈寻忽然觉得鼻酸,自他身后抱住了他的腰。
耳朵里,听到了他稳健有力的心跳声,真好。
“怎么,饿得体力不支了?”沈寻的脸贴着他的背,他的声音隔着宽厚的身躯传来,格外低沉。
“觉得愧疚,程队握枪的手,竟要给小的摊煎饼。
”
“练练手,以后我失业了,就开个煎饼摊。
”
“养我吗?”
“养不起。
”
“我很难养吗?”她不满地抗议。
一个盘子递到她眼前,煎饼上淋了枫糖浆,闻起来分外香甜。
“吃吧。
”程立淡声道。
沈寻的注意力被胃部主导,捧着盘子,吃得心满意足。
“寻宝。
”许久,他的声音缓缓扬起。
“嗯?”
“我们到此为止吧。
”
她抬起头,看到他倚在料理台旁,点燃了一根烟。
“你刚才点烟,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她放下手里的盘子,语气平静。
“你该回去了。
”他看着她,眼底无波。
“回哪里?”
“回北京,回你该在的地方。
”
沈寻走到他面前,静静地凝视他:“你是在跟我告别吗,三叔?”
自他深沉的黑眸里,她看见小小的自己,连她脸上的失望都看得清清楚楚。
“因为叶雪?”她问,用力抑制自己声音里的颤抖。
“不完全是。
”他的语气仍是平静得可怕,“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
只是恰巧相逢,在一起了一段时间。
以后,还是各有各的路要走。
”
“意思就是一夜情喽?”她喉咙发干、灼痛,是从心头一路蹿上来的疼。
他不看她,轮廓俊美如神祇。
这个男人怎会令她如此着迷?现在,她终于尝到了苦果。
是啊,其实她的想法就是那么市侩天真,像许多童话和电影里那样,幻想自己是无数女人中最特别的女人,可令野兽变王子,令坏男人从良,朽木逢春。
以为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光,以为他一定可以因为她而改变。
却不知,在他眼里,这场缘分已经走到了尽头。
“三叔。
”她轻唤,抬手轻抚他的眉眼,语气格外温柔,“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你这么觉得?”他未置可否,永远进退得宜。
“我宁可被真相伤害,也不要被谎言欺骗。
”她答。
他看着她,眸光渐冷:“我喜欢你,但从来没有爱过你。
从头到尾都没有。
”
沈寻沉默地看着他,缓缓收回手。
“我知道了。
”她静静退开身,“我尊重你的选择。
”
她的平静,让他微微拧眉:“寻宝?”
“不许再叫我寻宝。
”她看着他,神色清冷,“这个名字,以后只有我的丈夫能叫。
”
——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我身上?
——沈寻,我没有心了,你想要的,我给不了。
——我并不能确定,在你的未来里,是否有我的存在。
自始至终,他给的答案,都清清楚楚。
她眼见他挣扎过、沉溺过,也自然知道,他终究会做出自己的选择。
她应该感谢他,无论如何,作为她生命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人,给了她一场刻骨铭心、意乱情迷的爱情。
他有他的心结、他的从前。
说什么感同身受,都是妄言。
谁能真正体会他走过的路,受过的苦?旁人的观感都是自以为是,换作是他们自己,未必撑得下来。
她也不例外。
所以她不会再逼他,但也不想就这么放弃。
人生不过一趟,读书、工作、嫁人、生子。
她想就任性这一次,豪赌这一次,不论输赢。
只因遇见了他。
只因是在这个地方,某个房间的匆匆一面。
她愿意用一生去等待,或者——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