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三刑(2/3)
3.丑戌未为「无恩之刑」:
三者同属土,本为兄弟比和(同类),却如同同室操戈,互相争斗,毫无兄弟之恩,故称「无恩」。
4.辰午酉亥为「自刑」:
在「寅申巳亥」(四长生)中,寅巳申互相刑克,唯有亥水无他支刑克,故亥见亥为自刑。
在「辰戌丑未」(四墓库)中,戌丑未互相刑克,唯有辰土无他支刑克,故辰见辰为自刑。
在「子午卯酉」(四桃花)中,子卯互相刑克,唯有午火、酉金无他支刑克,故午见午、酉见酉为自刑。
这四个地支(辰午酉亥)的刑克,都是因自身重复(如辰见辰)而形成,没有其他地支参与,故称「自刑」。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命理探源》中“三刑”是八字命理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主要围绕地支间的特殊冲克关系展开,揭示其对命局的潜在影响及化解之道。
以下从定义、分类、影响及化解策略四方面总结其核心内容:
一、三刑的定义与原理
三刑是地支间因生克失衡而形成的冲突关系,其本质是“满极招损”的自然规律体现。
袁树珊在书中引用《协纪辨方》观点,指出三刑源于三合局的延伸,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则申刑寅、子刑卯、辰自刑,形成“合中生刑”的矛盾格局。
这种冲突不仅体现在五行生克上,更反映了命理中“恩生于害,害生于恩”的辩证关系。
二、三刑的分类与特征
1.无恩之刑(寅巳申)
形成机制:寅中甲木克巳中戊土(戊土为甲木之父,子刑父故曰无恩),巳中丙火克申中庚金,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形成循环克制。
命理象征:生旺时主性格持重但寡情,易招忘恩负义之事。
死绝时则言行乖戾,六亲缘薄。
若入贵格,可能成为执法者或军事家,但手段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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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贱格则易因贪吝招灾。
案例:某命局寅巳申全,命主虽事业有成,但多次因合作伙伴背叛受挫,人际关系反复动荡。
2.恃势之刑(丑戌未)
形成机制:丑中旺水刑戌中墓火,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恃旺土刑丑中旺水,三方因土势过旺形成恃强凌弱格局。
命理象征:生旺时精神豪迈,但易因高傲招致人际冲突。
死绝时性格狭隘,易犯官司或财产纠纷。
若入贵格,可为公正严明的官员;入贱格则多牢狱之灾。
案例:某命局丑戌未全,命主因房产纠纷多次涉讼,最终因土旺生金化解,转为地产行业获利。
3.无礼之刑(子卯)
形成机制:子水为母,卯木为子,母子相刑。
又因卯为日门、子为阳生,二者角立无尊卑之道,故曰无礼。
命理象征:生旺时性格刚暴,家庭关系紧张。
死绝时则刻薄寡恩,易损子嗣。
女命逢此多产厄或婚姻波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