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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第八十七只爪爪(1/3)

第八十七只爪爪 【现实,A国,回廊,某处寂静的角落,廊檐下的阴影】 “已经出发?” 端坐在阴影里的东西动了动,阳光落在外层的水面上,沉默划出了一条界限。

     立在一边汇报的仆人并不敢抬头,脖子上还挂着讨好祭司用的仿制白铃铛。

     ……虽然他总觉得有若有似无的目光落在自己悬挂的铃铛上,深深后悔为什么要佩戴铃铛见这位大人。

     诚惶诚恐的仆人把腰弯得又更深了些,屈起膝盖:“是的。

    总教长大人已经携信徒登上前往E国L市的航班……而监事会主席阁下垫后处理,她飞往E国的航班就在十分钟之后。

    ” “蠢货。

    ” 都多大了,做什么事还想着把姐姐带上。

     阴影里的东西淡淡地说,“去把黎敬雪关起来,她杀薛谨下不了手。

    ” 听到这个名字,仆人的心跳了跳。

     “可大人,监事会主席阁下是绝不会对那个叛徒——” “关押黎敬雪。

    ” “……是。

    ” 仆人应下这个命令后,本以为到此为止,便悄悄松了口气——这位大人向来寡言少语,伺候他的工作并不算辛—— “杀死薛谨……黎敬学有把握吗?” 对方却又多问了一句:“那个蠢货杀得了?” ……原来您所说的蠢货指的是所有人。

     总教长和监事会主席在这位口中被毫不留情地训斥为蠢货,但仆人并不敢驳斥对方。

     他只是更卑微地弯腰:“那我去通知总教长大人返回……” “不必。

    ” 端坐在廊檐的阴影里,注视着洒满水面的阳光的人,静静抖落了几叠宽大的袖袍,露出袍下的手腕,翻出了手心。

     手心里躺着一团金色的小东西,即便位于阴影,依旧散发着与阳光下水面如出一辙的光芒。

     仆人不敢多看,但觉得那似乎是只毛毡玩偶。

     ……鉴于那金色的毛发,这只毛毡玩偶所指代的是谁,仆人心知肚明。

     “黎敬学杀不了薛谨。

    红铃铛杀不了薛谨。

    没人能杀死薛谨。

    ” 仆人有些不甘心:“大人,红铃铛是集结了怨恨与灾……” “拿灾祸之主的东西,去杀死灾祸之主。

    果然是蠢货。

    ” 即便被血染红,被一次次死亡凋谢,那也是灾祸之主的铃铛。

     仆人被噎住了。

     苍白美丽的手指饶有兴致地把掌心中的小玩偶拨弄了几下:“只有……” “只有?” “……呵,没什么。

    ” 这是仆人听到的最后一句命令:“从我的琴里挑一把梓木的寄给黎敬学,让他把红铃铛收起来。

    ” “是。

    ” 廊檐下的交流很快就结束,仆人躬身退下,寡言少语的大人不再开口。

     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计划即将走向节点,他依旧会龟缩在那个寂静黑暗的房间里,不发一言,不闻一事,日复一日地望着廊檐外闪光的水面发呆。

     多年前订下的计划缜密完整,所有生物都会遵循着计划的走向执行,他自认不需操心任何事情。

     只不过是到了这个关键的节点,涉及…… “薛谨。

    ” 掌心中的那只金色的毛毡玩偶,终于在把玩下滚落了地面。

     玩偶落在了走廊的边缘,悬在上方的木地板与下方的水面之间,堪堪位于交界的那条线上,整只都沐浴着阳光,明媚可爱。

     这只玩偶的材质是真实细软的金色毛发,取材于本届祭司每个月都必须隔离度过的换毛期。

     每个月的换毛期,隔离的小房间,这边的她和帘后的他。

     ……每个月,每个月,都会看着她度过那七天。

     看着她被抽取鲜血,看着她失去金色的毛发,看着她变成一团丑陋脏污的垃圾…… “呵。

    ” 由真实毛发制成的毛毡玩偶,造型是一只圆头圆脑的金色小奶猫,眼睛的位置则镶嵌着薄荷色的水晶。

     除了没有生命气息,这玩偶几乎和沈凌一模一样,像到了可怕的程度。

     层叠的宽袖又轻轻抖了抖,手腕与手掌重新藏回袍里,唯独指尖牵着一份细细的红绳。

     ——红绳的另一头,正系在地上玩偶的后脚脚腕上。

     “薛谨……” 有她在,你是能够被杀死的。

     懦弱地逃离也许是另一个可行的方法,但我不信。

     计划早已制定执行,规则需要遵守,你必须回来完成这场献祭。

     你必须死。

     红绳缓缓收紧,仰躺在地上的玩偶睁着水晶做的眼睛,逐渐从阳光,被拖行到阴影里。

     【与此同时】 沈凌轻轻叫了一声。

     周围没有任何生物发现她的异常——她目前依旧是游魂般跟在黎敬雪的身后,是整个场景的过客。

     ……可是刚才,脚腕好痛。

     那股拉扯她的力量好像又变强烈了。

     究竟是谁?想让她看什么?为什么要让她看? “我不……” 明天就要重新上班打工了,还要攒钱给阿谨买生日礼物呢! 而且我一丁点都不想看这场盛大的婚礼!呸!再看离婚! 沈凌再次挣扎起来,而黏在脚腕上的那股力量顿了顿,竟然松动了。

     倏忽变松又倏忽变紧,像是某人放开了绳子后,又紧紧把它拽向了手心。

     她眼前的画面再次模糊。

     【第二天清晨】 兢兢业业的社畜再次自觉起床,按下订好的手机闹铃。

     近日那些随机刷出的魔物强度与量都提高了一个水平,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故意把它们激活——薛谨隐隐摸到了点什么,而根据魔物出现的地点与运动轨迹,他也逐渐找到了规律。

     操控激发这些魔物的人他闭着眼都能猜到,黎敬学那个恶心无趣的玩意儿——然而,再如何不以为然,为了隐瞒自己身份与凌凌的存在,薛谨不得不从猎杀中抽出时间,瞒着代表教团的卡斯卡特,单独去调查能够解决魔物骚动的源头。

     这意味着更紧凑的工作,昨天加上今天,他统共就睡了四个小时。

     社畜使我愉悦,社畜使我快乐.jpg 社畜使我的眼角常含泪水.jpg 薛先生鼓励自己回忆了一下那些猎杀完毕的魔物与即将一笔笔到账的巨额赏金,总算制止了胃疼。

     他侧头望了眼枕边,发现沈凌依旧是睡前的那个姿势,紧紧抱着枕头,把脸也埋在里面。

     ……还没醒。

     薛谨突然感到一点古怪:虽然这姑娘擅长睡懒觉,但仔细算算,她从昨天中午一直睡到了现在,怎么喊也喊不醒,怎么捏也捏不……咳。

     这未免睡得太死了吧? 他皱皱眉,伸手轻轻推了一下她的肩膀。

     这是破例了,猫科动物的平衡能力格外微妙,薛谨知道在她睡着时晃她肩膀必须掌握好力道,稍有不慎就会让她清醒时头疼,所以以前叫沈凌起床时一向是碰碰额头或亲亲鼻子。

     ……其实说喜欢赖床,她也不会懒太久,九点半之后就会自己爬起来登登登跑到厨房缠着他玩了。

     可此时,沈凌顺从地把脸翻过来,但双眼依旧紧闭。

     薛谨又伸手,把掌心贴在她额头试了试。

     有点烫。

     ……发烧了? 可脸颊没有泛红,呼吸也没有紊乱,睡得香香的,出汗情况也—— 薛谨弯下腰,额头相抵。

     妻子的呼吸依旧匀净自然,那点不寻常的热量非常微小,似乎只是被太阳晒得稍微变烫。

     可L市最近阴云密布,小雨大雨雨夹雪接连不断,正午的天空也是密密的雾拢在一起,压根没有太阳。

     薛谨心里一沉,也许是他太谨慎想多了,但结合目前E国的情况与教团那边—— “你在干嘛?” 他一僵。

     被抵住额头的妻子眨巴眨巴眼睛。

     她神情看不出端倪,眼神依旧清亮透明,怎么看都是个健健康康、没病没灾的小姑娘。

     薛谨迅速打量完毕,稍稍放下心,这才开口。

     此时他们的距离很近很近,额头相抵,睫□□触。

     “早上好,凌凌。

    ” ——这么打过招呼后,薛谨很自然地贴到她左侧脸颊的位置,亲了亲。

     他的早安吻一向浅尝即止。

     沈凌眨眨眼睛,见他似乎亲完就打算抽身离开,就主动撑起上半身,侧过右脸。

     薛先生愣了愣,琢磨了几秒,又试探着过去,用嘴唇碰了碰她的右脸。

     沈凌等着他再次抽身离开,但在他离开后的下一秒又把脸转回来,对他皱着鼻子,似乎十分不满的样子。

     “这就完啦?” 薛先生……薛先生忍不住闷闷笑了一下,索性主动捧过她的脸,把她压回了枕头里。

     这次亲的地方不是脸颊,而且和“浅尝即止”半毛钱都没有。

     ——大约五分钟后,他舔舔嘴唇,放开了被压住的妻子,同时把她无意识绕到自己肩膀上瞎挠的爪子捏下去。

     “早上好。

    ” 这次打招呼的嗓音是哑的,“凌凌,你睡了很久,该起床了。

    ” 薛谨是来叫她起床的,不是来让她下不了床的。

     为了防止这姑娘进一步做能让他心脏爆炸的行为撩他,他揉揉她的脑袋,隐晦提醒道:“今天不出去逛街吗?” 我记得你这段时间天天都去打工,只除了昨天没排班。

     对哦,打工。

     还有攒钱要买的生日礼物。

     沈凌喘了好一会儿,也老老实实地收了挠他肩膀的爪子,费了点力气坐起来,胸脯一鼓一鼓的。

     她有点婴儿肥的脸颊上抹着红晕,眼睛底部湿漉漉的,起伏的胸口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喘的。

     薛谨忍俊不禁,想过去捏捏她看上去就很软很肉的脸颊,手却被挡住了。

     终于把气喘匀的妻子:“早安吻是左边脸的那个。

    ” 薛先生:“?” “晚安吻是右边脸的那个。

    ” 薛先生:“?” “刚才五分钟的吻是我今天可能会缠着要你陪我、在你下班时跑过来要的一个。

    ” 薛先生:“?” “好了,今天的吻的份例我都用完了,一个也没浪费。

    ” 沈凌把刚才挡住的丈夫的手“啪”地打开,用力打出了很响亮的声音:“现在冷战吧!我要和你闹离婚!离婚!” 薛先生:??? 他很茫然,而且被这一串的思维逻辑搞得有点懵。

     懵逼的薛妈妈没有抓到重点:“你怎么知道今天吻的份例只有三个,凌凌?” 沈凌:“……” 对哦。

     她纠结了半晌,最终还是咬咬牙:“不管!我已经宣布要和你闹离婚了!闹离婚期间是不可以接吻的!等到闹完离婚再接吻!” 明天就闹完离婚,这样一天的份例都不会少了! ↑扳着手指头精打细算,因为早安吻晚安吻都想要,所以只舍得闹一天离婚的祭司大人 薛妈妈再次关注到了奇怪的地方:“可是凌凌,离了婚就不能接吻。

    ” 沈凌:“……” “离婚之后我再吻你的话,可以算猥亵妇女罪,会被关进监狱的。

    ” 沈凌:“……那你就去进监狱!谁管你!反正已经离婚了!” “既然已经离婚,我就不会吻你,可我进监狱的前提是吻你……” 沈凌:“……” “综上所述,凌凌,别闹离婚。

    ” 沈凌:“……” 她被丈夫这重点奇异的劝和方式震惊了,一时不知道自己的脾气还该不该闹下去。

     第一仆人表情格外诚恳,属于成熟男人的眉眼相较梦里的那个少年削减了许多雌雄莫辨的艳美气质,多了些没有菱角的柔和感。

     但沈凌知道这只是因为他已经能够控制自己周身的气场收放,长期低调的生活让薛谨习惯了刻意削减自己的存在感—— 几天前沈凌见过他猎杀的样子,一个多月前沈凌见过他在灯下眼带红痕的样子,一年前沈凌见过他没戴眼镜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样子。

     她知道,这个人所拥有的动人心魄的那份美,早就比他少年时更甚。

     染上成年男性某些时刻的色气时……更是能轻易令她脑子发昏。

     如果加上长长的佩珍珠的红流苏耳坠。

     如果加上从发冠上垂下的粒粒的黄玉。

     如果加上袖尾的白铃铛,如果加上那套绣着金纹的越严实越想扒下来的红袍…… 穿成这样,在红灯笼和红蜡烛里,对别的新娘伸出手。

     ……呸! 越想越气,越想越气,沈凌的脾气立刻顺利闹下去了:“离婚!离婚!我不管!我要和阿谨闹离婚!阿谨是混蛋!” 薛先生:??? 【数小时后】 “所以你就被赶出来工作了。

    ” 而且在工作间隙苦大仇深地找我叨叨。

     艾伦面无表情:“你知道我没有结婚,还是个单身狗吧?” 你和老婆煲长途电话粥时突遭误会被闹离婚,然后又被你老婆的猫挠了好几爪子——这种打情骂俏没啥屁事的小细节不要和我分享好吗?! 话说还有先要求早安吻晚安吻亲个够本,亲完了再闹的离婚方式吗? 这是什么秀恩爱的离婚方式?欺负没结过婚的吗?啊?! 可事实上我不是被老婆在电话里骂了,我是和老婆面对面交流时被骂,还正面又补了几爪子。

     ↑可亲也是面对面亲哦 薛先生抑郁地摸摸脸上的红痕,沈凌今早生气时挠的几爪子正巧和她昨晚说梦话时挠的几爪子重合了,所以不管他皮再厚,这些红痕一时半会也消不下去。

     妻子挠完了就登登登踏着小靴子去打工,现在想必是换上了和女仆装差不多的工作服,去对那些抢着给她小费的男客人端茶送水。

     而且她这次离开时还明目张胆地把戒指“啪”一下扔在玄关鞋柜上的钥匙篮里,表示“闹离婚期间我才不戴戒指呢,在家里也不戴”,第一次毫不心虚地跑出去了。

     被这样闹离婚的薛先生很委屈。

     委屈死了。

     “我根本就不知道她气什么。

    非要说我和其他女人办过婚礼。

    ” 首先,他没和任何女人办过婚礼; 其次,沈凌根本就不喜欢婚礼。

     既然是她不喜欢的东西,这又有什么好生气的,结婚的时候自己硬是把沈凌拖进婚纱店,她那不情不愿就差抱着柱子哭的架势,完完全全向他阐释了“沈凌讨厌婚礼”这个事实。

     如果不是凌凌这么讨厌婚礼蜜月之类的人类习俗,他第一时间就办了,能收份子钱的机会绝对…… ↑对份子钱念念不忘的屑中之屑 艾伦耸耸肩。

     “你确定你没和任何女人办过婚礼?”他意有所指,“有段时间,我们感觉你天天都在准备婚礼。

    ” “相亲当然要准备婚礼,相亲的最终目的本就是结婚。

    ” 薛谨摇摇头,“但我那个时候连结婚的对象都没有,‘准备婚礼’也只能做做大环境的市场调查,比对哪家的地毯耐脏好洗,哪家的酒水物美价廉,哪家的婚宴菜单便宜……” 这才是你“准备”的重点吧,你以为婚礼是什么,去菜市场和老板砍价买猪肘子吗。

     艾伦诚恳道:“幸亏你没有和女人办过婚礼。

    ” 否则你对象一定会让你血溅婚礼现场。

     “不不不。

    ” 曾经在相亲市场中经历大风大浪的男人很有经验:“一场婚礼对女人的作用,最主要的是穿上婚纱在亲戚朋友眼前炫耀幸福。

    在该省的地方节省,在重点的地方砸钱,她们就注意不到了。

    如果你给结婚对象买一件价格百万以上的纯手工刺绣婚纱,她就绝不会注意到脚下十块钱用笔涂红的塑料毯子。

    ” 艾伦:“……” 大哥你都要买百万以上的婚纱了还舍不得买十块钱以上的毯子吗?! 还是拿笔涂红的毯子? 大概是收到了他满脸的疑问,薛谨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很擅长涂色。

    绝对涂到宾客看不出来那是被涂红的塑料毯。

    如果水彩笔太容易被发现,掺一点鸡血效果也很好,还自带凝固感。

    ” 艾伦:“……” 所以你是真的打算婚礼前夜掐着鸡脖子进宴会厅,用鸡血涂满塑料毯后被第二天发现婚鞋沾到鸡血的新娘按在地上打对吗。

     不愧是你.jpg “我说啊,你都舍得买几百万的婚纱……” “还有婚鞋,头纱,首饰等等。

    都必须是最好的。

    ” ……那长点的红毯子能有多贵?能有多贵?啊?! 薛先生瞥了他一眼。

     艾伦发现这货满脸写着“打扮老婆时花钱有什么不对,买毯子给你们这些宾客走路就是浪费”。

     ……这货被新娘打死算了。

    打死吧。

     艾伦觉得薛谨真的很可以,通过抑郁吐槽老婆闹离婚,成功也把他搞抑郁了。

     “现在我相信你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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