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欠完善时代的人情世故
当然,那个时代既没有健康保险,也没有福利保障。有些事情虽然无法可依。
然而社会是明智的,可用人情世故来取代它。
因此,人们会互相帮助。
也有医生施行仁术。
正义会受到尊重,邪恶则会受到憎恶。
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时期,社会群体会相应地制定生活规章和思想准则。
虽未写成条款和明文,但能成为法律欠完善社会所要生存下去的智慧。
伦理道德就是这种智慧不可动摇的部分。
我丝毫不认为当今医师的现状合乎理想。
私人医生过于注重发财,大学附属医院过于注重技术或偏重于研究学问。
大型公立医院位居两者之间,比较中庸,但其中有很多医生任性而懒惰。
若要改善现状,当然需要扬长避短。
然而,如果只是赞扬和批判,也无法恢复正在失去的从医伦理道德。
因为现在从医伦理道德的缺失,不仅仅是医师自身的问题,也与整个社会现状相关联。
越是有法律支持,把束缚性的东西写成条款,越是容易从社会层面丧失伦理道德。
不按伦理道德行事,也会有法律给自己撑腰——这种轻率的思想,会进一步加剧伦理道德的沦丧。
合理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波涛会汹涌而至。
如果只看医师收入,除了一部分私人医生外,众人未必富有。
他们也不像过去那样是具有圣职意识的高材生。
因为医师众多,一个医师分担的使命也很微小。
时代要求医师是一个专业技术人员,是一个专家。
所有的条件和以前相比,都发生了变化。
要求从医者均具备“医乃仁术”,这种说起来好听的伦理道德,是过于轻率的想法。
社会问题越来越根深蒂固,仅凭倡导“医乃仁术”,无法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然而,担负救死扶伤义务的医学界,必须要确立人道主义这一基本的伦理道德。
伦理道德需要金钱
话虽如此,向现代社会要求伦理道德,往往需要投入金钱。遗憾的是,现在的人大都是利己主义者。
强行推广看病不花钱的伦理道德,会以一部分人做出贡献而告终。
要求他人做贡献的人,会去从事贡献性的工作吗?答案未置可否,在理论上也是荒谬的。
伦理道德如果只是少数人的贡献和感伤,那就无法成为现实的力量。
医学鼻祖希波克拉底说:“医学所治疗的不是病,而是患者。
” 为了回到问题的根源,医生自不待言,我们也应该再次反省当今这个恶魔横行的时代,思考改善它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