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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梁羽生35部小说排名顺序> 第四十二回金钗挑破当年梦慧剑难挥往日情

第四十二回金钗挑破当年梦慧剑难挥往日情(2/3)

妨。

    ”其实这“一见如故”,应该改为“再见”方才“如故”。

    宇文雄初会黑衣少年之时还是猜疑不定的。

     黑衣少年当然不会挑剔他的言语,哈哈一笑,说道:“你半夜三更还在赶路,可是身有要事么。

    ” 宇文雄心头一震,要知师父要他去代师清理门户,这是极端机密之事,师父也曾叮嘱过他,不许泄露风声给外人知道。

    这黑衣少年虽然是“侠义”一路,但是未得师父允许,好不好告诉他这个秘密呢? 宇文雄一时踌躇未决,便先问那少年道:“说了半天,我还未曾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 黑衣少年心道:“其实我的名字你早已知道了。

    ”当下说道:“名字本来无关紧要的,像叶凌风这个名字不是本来很好么,但给一个奸细一用,可就要不得了。

    所以紧要的还是看人,你说是不是?”宇文雄想不到问他的名字却引起他一顿牢骚,甚是莫名其妙,只好点头说道:“是,是。

    但你的真名实姓可肯告诉我么?” 黑衣少年笑道:“我对姓名向不重视,随你叫我张三也好,李四也好,都无所谓。

    ”宇文雄睁大了眼睛,心道:“这人怎么如此古怪,难道他是有什么避忌,须得隐姓埋名?” 黑衣少年又笑了一笑,说道:“但你既然固执世俗之见,一定要我有个真名实姓以便称呼,我告诉你亦是无妨。

    我姓唐……”说到此处,发现宇文雄面有诧异之色,蓦然一省,心道:“哦,是了。

    刚才那女子将我的姓氏叫了出来,想必他也已经听见了。

    ”便即改口道:“我是唐努乌梁的汉人,嘿,嘿,不幸得很,跟你那个做了奸细的大师兄是一个姓,也是姓叶,名叫慕华。

    ”接着朗声吟道:“人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耻姓秦。

    这是从前有一个姓秦的人,在秦桧的墓前做的诗,嘿,嘿,其实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即使同名同姓,又有何妨?” 宇文雄心想:“原来他是耻于与叶凌风同姓,故而发了一顿牢骚。

    ”宇文雄怎想得到他是“正牌”的叶凌风,故而尽管他在话语之中已经透露真相,宇文雄还是未能领悟。

     不过这黑衣少年却也不是胡乱捏造一个名字的,他父亲叶冲霄原是马萨儿国的大王子,本姓“唐努”,“汉姓”才是跟他义父姓叶。

    故而这黑衣少年也有一个汉人的姓名和一个他本国的姓名。

    本国的姓名唤作“唐努弥支”,“唐努”是姓,“弥支”是名。

    “弥支”的汉译即“爱慕中华”之意。

    叶冲霄因为曾受汉人大恩,妻子也是汉人,故而给儿子取了这个名字。

    做书人为了叙述方便,以后也就改称这个黑衣少年为叶慕华了。

     叶慕华报了姓名,笑道:“你还未曾答复我的问题呢。

    ”宇文雄道:“这个,这个……”叶慕华笑道:“要是你不方便说,那就不说也罢。

    我问得本来是有点冒昧。

    ” 宇文雄道:“不,不,兄台请别误会。

    小弟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不过是奉了师父之命,要到四川去拜访几位武林前辈,这几位武林前辈都是朝廷重犯,不愿透露姓名的。

    ”宇文雄因为叶慕华处处关心自己,不愿给他有个“见外”的感觉。

    他所说的也是实话,不过不够完全而已。

    因为他倘若到了小金川,当然也要拜访许多武林前辈,例如义军首领冷天禄、冷铁樵叔侄,以及青城派的萧青峰、萧志远等人的。

     宇文雄虽然没有说出代师“清理门户”之事,但叶慕华何等聪明,一听心中就已明白,知道他是要去四川干什么的了。

     叶慕华心里想道:“我姑父既在病中,做徒弟的宇文雄不在他身边服侍,却要披星戴月地赶到四川去,不问可知,当然是奉了师父之命的了。

    听他刚才所说,我姑父已经知道了那小子的身份来历,而现在在四川‘围袭’义军的清军主帅又正是那小子的父亲——出了名的残害百姓的刽子手叶屠户。

    将这两件事情连起来推究,莫非是那小子也已经到了四川,混进了义军之中?而宇文雄则是奉了师父之命去揭发他的?”叶慕华人极聪明,虽然没有完全猜中,却也对了个十之七八。

     但叶慕华却不说破,只作了个意外欢喜的神情,笑起来道:“这可就真是巧极了,我也正要到四川去,宇文兄若是不厌弃的话,咱们正可以结伴同行。

    令师那儿,就留待以后若有机缘,再去拜谒了。

    ”叶慕华是因为宇文雄身上负有重大的任务,故而要想与他同行,以便暗中保护他的。

     叶慕华这么一说,宇文雄怎好意思拒绝?心想:“此人武功高强,有他同行,倒是一个良伴。

    只是若到了小金川,我的事情可不便对他明言。

    ”于是问道:“不知叶兄是往川东还是川西?”叶慕华道:“我是前往川东,宇文兄呢?”宇文雄道:“我是前往川西。

    ”叶慕华道:“可惜,可惜,咱们入川之后就要分手了。

    不过从这里到四川有数千里之遥,少说也要走半个多月吧?在路上我也可以向兄台请教许多武功了。

    ” 宇文雄听说他是前往川东,放下了心事,说道:“叶兄客气,说到武功,我只有求你指点的份儿。

    叶兄,你肯与小弟结伴同行,小弟也正是求之不得。

    ” 其时月亮已过中天,是三更的时分了。

    叶慕华道:“今晚不能赶路的了,你打了一场,早点安歇吧。

    看这天色,不会下雨,在草地上也可睡一大觉。

    ” 宇文雄道:“是。

    出门人随遇而安,小弟也准备了随时餐风露宿的。

    ”当下将那匹坐骑唤来,解开一个包裹,取出一个轻便的帐篷,就在草地上搭起来。

    要知身有武功之士,在野外露宿,对猛兽倒是不用惧怕,却须防备毒蛇。

    因为猛兽之来,必有吼声,而毒蛇却可在不知不觉之间咬你一口。

    有了帐篷,可以防备毒蛇的侵袭。

     他们在搭起帐篷,清理草地上的碎石泥块之时,却发现了一枚黄澄澄的东西,原来就是那女贼用来打宇文雄的那支金钗,掉在草地上的。

    宇文雄想起刚才之事,自己侥幸只受了一点轻伤,这口气还没有过去,正想把金钗抛开,叶慕华却先捡起来了。

     叶慕华笑道:“金钗可以作暗器,也可以作饰物,还可以换许多银子救济穷人,抛了它岂不可惜?你不要给了我吧。

    ”宇文雄之所以想抛掉金钗,不过是因为曾受这支金钗刺伤,一时气愤而起,此际经他一说,也觉得自己的举动未免有点幼稚,于是,面上一红,说道:“叶兄说得是。

    你刚才不是接了那女贼的另一支金钗吗?如今正好配上一对。

    ”他是无意之言,哪知叶慕华听了,也是面上一红,讪讪说道:“不错,这对金钗的手工倒是很精巧,拆开来就没那么值钱了。

    ” 宇文雄也听得出他的话语中有点自我解嘲的味道,故意笑道:“既然如此,吾兄不如留下来做个纪念。

    若要救济穷人,尽可以另用其他银子。

    ”叶慕华道:“宇文兄说笑了,有什么值得纪念?你若喜欢,我给你也行。

    ” 宇文雄摇手道:“这女贼用金钗作暗器,不是很特别吗?只这一点,就值得收藏作个纪念了,但我却不配保有它,因为我根本就没本事接这金钗。

    ”叶慕华道:“吾兄越发说笑了。

    ”话虽如此,但还是把那对金钗收了起来。

    宇文雄心头纳罕,暗自想道:“叶慕华当然不会是贪图这对金钗。

    看来他一定是和这女贼有点纠葛的,但我刚才曾问过他,他好像很不愿意谈这女贼的事,我却是不便再向他打听了。

    ” 宇文雄一来是与叶慕华初初相识,二来他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更不愿刺探人家的秘密。

    于是在说了几句笑之后,便适可而止,说道:“帐篷已经搭好了,咱们睡吧。

    ” 宇文雄马不停蹄跑了半天,跟着又激斗一场,实在是疲累不堪,一躺下来便睡着了。

    叶慕华怀着那对金钗,却是辗转反侧,未能入梦。

     夜风吹得野草猎猎作响,叶慕华脑海中幻出一幅图景,和今天一样,也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佳日,也是在草原上奔驰。

    所不同是那个草原可比如今他们所在的这个草原大得多,那是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塔里木盆地上的大草原!还有那天自己是骑着一匹骏马在草原上打猎,不同于今天的徒步而行。

     那天运气不好,没有猎到野兽,连一只小兔都没打着。

    正自失望,忽见有只雄鹰飞来,飞得很低,当时心想:“这只雄鹰倒是大得出奇,它猎野兽,我就猎它,倒也不错的。

    ”于是一箭就把它射了下来。

    塞外的兀鹰翅膀硬,气力大,本来以为它中了一箭,还未必就会跌落的,哪知它非但跌了下来,而且落地便即死了。

    仔细一看,这才发现这头雄鹰的身上还有另一支箭,它是被别人先射中了的。

     这支箭射得很是巧妙,正插在翅膀骨缝之处,所以兀鹰中箭之后,渐渐无力飞行。

    叶慕华再加上一箭,就把它射下来。

     叶慕华心道:“想不到此地竟有如此一位高明的射手,却不知此人是谁?”拔下了这支箭,只见箭杆上刻有一个“耿”字。

     就在此时,忽听得马铃声响,一匹四蹄如雪的白马风驰电掣般地跑来,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梳着两条辫子,绾着两支凤头金钗,跑起来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煞是好看。

    这小姑娘一手执弓,一手执鞭。

    叶慕华大感意外,“难道竟是这位小姑娘射的?” 可是不必叶慕华开口问她,她已经先说出来了。

    不,不是“说”,而是骂。

    “你这人岂有此理,为什么射死了我这头大鹰?” 叶慕华心想这本来是自己的过错,对方是个小姑娘,自己也不应该和她计较,于是便先赔了个不是,把那头射毙了的大鹰双手奉还这小姑娘。

     叶慕华本以为事情就此可了,不料那小姑娘竟然不依。

    他双手奉还,那小姑娘却刷的一鞭,将他手上的死鹰打落。

     “你已经射死了它,我还要它干嘛?”小姑娘更生气了。

     叶慕华忍着气道:“对不住,我不知是你先射了一箭的。

    ” “对不住就算了吗?你可知道我是要把这头鹰捉来养的?你不见它已经是缓缓低飞了吗?稍有眼力的猎人都该知道它是中了箭的。

    你却偏偏糊里糊涂又再射它。

    射它也还罢了,偏偏你的箭法又是极不高明,一箭就把它射死!你自己说吧,你该怎么样?”小姑娘的一张小嘴就似开了河,越骂越起劲了。

     叶慕华当时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少年气盛,被她骂得面红耳热,渐渐沉不住气。

    待她骂得告个段落,随即冷冷说道:“我的箭已射了,鹰也死了。

    我没法叫它再活过来,待怎么样,你说吧!” 那小姑娘道:“限你在日落西山之前,赔我一头活的雄鹰,只能比这头鹰大,小的我不要!” 草原上的兀鹰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鹰飞得这样快,即使碰上了,也未必有把握能够将它射下来又不许它死,而且还要比这头鹰更大的。

    这几个条件加在一起,简直就是有意折磨他的一个难题。

     叶慕华道:“对不住,我没工夫给你捉鹰。

    你要生气,我也是没法。

    ” 那小姑娘当真就大大地生起气来,纵马追上了叶慕华,喝道:“你不赔也可以,你有本领射死这鹰,我要领教领教你的本领。

    ”呼的向着他就是一鞭。

     这小姑娘的武功委实不弱,软鞭打出,竟然抖得笔直,柔中寓刚,夭矫如龙。

    武学有云:“枪怕圆,鞭怕直。

    ”能有这样的造诣,已经大是不凡了。

     叶慕华暗暗惊奇,他一来是躲避不开,二来也想看看这小姑娘的本领,便即拔剑出鞘,和她交手。

     两人从马上打到马下,斗了一百多招。

    毕究是叶慕华的功夫高明一些,气力也比这小姑娘耐战,斗到了百招开外,捭阖纵横,已是把这小姑娘笼罩在他的剑势之下。

     不过叶慕华的用意只是要迫她知难而退,并非想真个挫败她,故此虽然占了上风,仍是和她游斗,未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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