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她这般鲜活,像尘封许久的记忆里以前的日子,看着她笑,弯起的眉眼明亮又柔软,那轻软干净的眸明晃晃的仿佛能溢出光亮来,听着她围在身边喊笙笙少爷,叽叽喳喳的跟只小雀儿似的,而不是陷入持久的、毫无反应和征兆的沉睡,脆弱的仿佛呼吸都感受不到了。
送她离开自己之前陆笙说去看医生,可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要去怎么看,看些什么,他病急乱投医,孤注一掷,义无反顾,像是溺水的人拼命去抓住岸边最后一根稻草,即使他也不知道那根稻草究竟能不能支撑着他爬上来。
他说去m国出差,其实只是借口去那边看病罢了。
陆笙知道的,病的最严重的不是时念念,是他自己,是那个阴鸷又偏执的病态的冷漠的疯子。
陆笙第一次清晰的意识到,爱不是占有和索取,而是俯首和低头。
约翰医生告诉他,爱没有定义,它可以是千千万万中的任何,可偏偏不是枷锁,一段感情像两个人在一起爬坡,他借着他自以为是的爱的名义束缚她,将她牢牢攥在手里,只会叫这段关系变得岌岌可危,泥泞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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