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与 谈判前的准备(五)(2/3)
规格的伙伴,又是你追我赶的竞争对手。
大贺施加了可怕的压力,最初要求项目在10月底以前完成。
据索尼的研发小组组长土井俊政说,合作项目在10个月内完成了3年的工作。
在光碟的改进过程中,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一个是量子化比特问题。
起初,飞利浦公司主张采用14比特的方式。
对此,索尼方面,特别是土井坚决主张采用16比特的方式。
尽管当时14比特较容易实现,而16比特无论在技术上还是价格上都被认为是一大难题,但是为了能够创造出即使到了21世纪也能够通用的系统,土井坚信哪怕稍微有点勉为其难也应该挑战16比特,为此,他对那些犹豫不定的公司内外人士进行了耐心的说服。
第二个问题关于规格和容量:飞利浦建议采用适合于欧洲市场上的汽车音响系统的11.5的规格,达到60分钟的录制容量。
而索尼方面则看到了这一产品作为音乐软件的市场潜力。
身兼音乐家头衔的大贺发表了非常有分量的意见:“难以放入贝多芬第九交响乐的唱片是不完整的。
如果被消费者认定为不具合理性的介质,那么这种产品就毫无意义。
”索尼方面的主张最终获得了通过,演奏时长设置为75分钟,精确地说是74分42秒,可以容纳95%的古典音乐作品。
直径为12厘米。
频率、比特分别为44.1和16比特。
1980年3月在东京举行的第一轮最后一次会议上,两个小组互相检测了对方碟片上的纠错系统。
用来实验的碟片有的有擦痕,有的被沾上手印,有的甚至被蒙上粉笔灰。
结果证明,飞利浦的系统对这些极端条件而言不够完善,索尼的纠错机制被采纳了。
后来,中岛和大贺决定,cd技术应该视为索尼和飞利浦各有50%的功劳。
提案的方式被命名为“小型唱片数字音频系统(通称cd系统)”。
1980年6月,国际数字音频光盘协会开始检验三种系统:索尼和飞利浦的“激光式”、德国广播设备公司的“机械式”和日本胜利公司(jvc)提出的“静电式”。
在dad对三种系统进行评判之际,原披头士乐队成员之一的约翰·列农遭到枪杀,这一事件给全世界的音乐迷们以沉重的打击。
第二年四月,dad将索尼/飞利浦和jvc的方式并列作为国际统一规格,结束了评判工作。
不久,世界上许多电子产品制造商加入索尼/飞利浦阵营,获准使用他们的技术。
在成为国际标准后,还缺乏一个与cd碟片潜力相称的播放机,要发明一种受欢迎的而且价格能被接受的播放机是一项艰苦的工作。
但是雄心勃勃的大贺已经宣布,1982年10月要把cd及其播放机在日本市场推出,这是不可更改的最后期限。
音响工程师又一次把铺盖搬到实验室,以便能通宵达旦地工作,这也许是索尼历史上的最后一次。
到1981年中,索尼有了一台播放机的样机,这台机器将碟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