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他家这个丧尸有八百个心眼!
就在林早胡思乱想的时候,傅骋把线头全部处理好了。
他伸出手,双臂一捞,圈住林早的腰,就把他从兔子洞里抓出来,侧头亲他。
一只小白兔,摸起来毛茸茸的,抱在怀里热乎乎的,鲜嫩多汁,格外美味。
是丧尸大王最喜欢的食物。
要慢慢享用了。
*
不管怎么样,到了最后,林早损失了一件暖和的连体睡衣。
虽然傅骋把它洗干净了,但是它破了个洞,穿着漏风。
平时根本没办法穿着睡觉,只能在一些特殊时期穿。
而且,一看到这件睡衣,林早就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总是忍不住脸红。
傅骋揪下来的那个兔子尾巴,被他当成战利品,收藏在床头柜的抽屉里。
又过了大半个月。
进入十二月,天气就更冷了。
完全入冬之前,张爷爷特意宰了一只老母鸡,鸡肉剔下来清蒸,鸡骨、鸡内脏和洋参片一起炖汤。
大家都喝半碗,补一补身子。
也是在这个时候,黑市那边传来消息。
卖收音机的人又回来了!
最后一台收音机!先到先得!
小高把人留在市场里,小刘马上跑过来,通知他们。
林早先前就跟邻居们说过收音机的事情,他们也都赞同,买一个能够探听外界消息的东西,不至于待在家里,与世隔绝。
他们早就准备好了。
所以小刘一报信,他们马上就赶过去了。
对方不是很好说话,要价也有点高,经过几番讨价还价。
最后,他们以五箱汽油、两筐土豆的价格,买下这台全新的收音机,还有十节电池。
汽油是林早去加油站取的,土豆则是公家出的,还不太够,剩下几户邻居就凑了一点。
收音机到家这天,也是张爷爷杀鸡这天。
为了迎接这台家用电器,他们不仅杀了鸡、炒了菜,还放了一颗鞭炮。
林早甚至用红布扎成一朵大红花,挂在上面。
这是末日之前,普通人家买车的仪式,现在变成了他们迎接希望的仪式。
鸡肉炖好,红毛端到桌上,张爷爷还在炒其他菜。
林早捧着收音机,坐在圆桌前,小心翼翼地把天线拔出来。
傅骋和林小饱、其他邻居们,都围在他身边,盯着收音机看。
这是一台老式收音机,从前是老人家听戏听曲用的,但是现在,就变成了幸存者们传播信息的方式。
卖给他们的倒爷,把收音机说明书给了他们,还告诉他们几个现在常用的频道,林早记了下来。
但不知道是没到时间,还是信号不好,收音机总是刺啦刺啦地响,全是噪音。
“唔……太吵了!”林小饱捂住耳朵。
“小饱离远一点,我们再看一下。
”林早转动天线,“应该是没信号。
”
“实在不行,我们就到楼上去看看。
”
“对对对,去楼上!”
林早双手捧着收音机,把它放回盒子里。
所有人簇拥着他,正准备上楼。
就在这时,悠扬的音乐声传来。
是纯音乐,伴奏版本的《明天会更好》。
音乐响起,所有人都屏息凝神,盯着收音机。
就连正在炒菜的张爷爷,也放下锅铲,循声走了过来。
林早忘记要把收音机放回桌上,只是双手捧着,静静地站在中心,好让所有人都能听见里面的声音。
十几秒的音乐转瞬即逝。
紧跟着,熟悉又陌生的男声与女声同时响起。
“男士们、女士们,孩子们、老人们——”
“全世界各地的幸存者们——”
“大家、晚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