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传灯授业启洪荒(2/3)
不深。
后天人族的命数,本就藏在女娲造人时那最后一鞭的力道里,可往后怎么走,终究是自己选的。
等竹简收上来,李念翻着看,倒生出几分欣喜——人族体质虽不如洪荒其他种族,可聪慧劲却不差,毕竟是照着先天道体的模子捏出来的,底子摆在那。
他自嘲地笑了笑,扬了扬手中的竹简,目光扫过人群:有人缩着脑袋躲他的眼,有人低头数着地上的蚂蚁,有人搓着手上的泥垢偷偷瞄,也有端坐如钟、眼神亮得很的,还有满脸热情四处张望的,众生相倒把这坝子衬得热闹。
分阁结果出来时,倒没太出乎李念意料:兵堂人最多,占了一百八十个;武堂九人,书堂八人,都是眼亮心细的;药堂三十人,除了原先懂点医术的被他”强留”,还有几个慕名来的;农堂十五人,除了一个是真喜欢种地的,剩下的全是怕了竹简、进兵堂又差了点劲的;工堂五十八人,最让李念暖的是,那五十个伤残族人全率先报了名——洪荒没养老的说法,可部落从没亏过他们的粮食,他们却总想着为部落多尽点力,哪怕只是修修工具、搭搭棚子。
农堂的汉子们最委屈,看着兵堂那些壮得像牛的同伴”砰砰”拍胸脯,他们只能攥紧拳头、咬着牙龈低下头,在那股威压下藏起不甘。
反观武堂和书堂的人,个个腰杆挺直,都是李念眼里的”好学生”,捧着竹简的手都稳得很。
兵堂里大多是原先的狩猎队员,只有少数去了武堂和书堂——在他们眼里,兵堂就是狩猎队,却不知兵堂要教的是兵法,狩猎队只是历练的地方,日后只有狩猎队里最拔尖的,才能真正进兵堂。
可李念懂他们的选择。
男人骨子里就藏着对刺激的渴望,在洪荒猎杀凶兽,那种游走在生死边缘的战栗,劈开兽身时刺鼻的血腥,听着猎物最后无力的嘶吼,再杵着武器仰头闭眼,感受灵魂深处炸开的滚烫——这是刻在血脉里的原始冲动,是他们用勇气写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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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没点破,只在心里盘算:原本想十年打造一支五百人的队伍,可现在部落才三百二十人,下一步得找那些被凶兽打散的零散族人,把部落撑起来才行。
洪荒里的人族,这些年本就在分分合合,不少部落没了,留下些族人四处漂泊。
李念知道,自己这颗”异数”,或许已经悄悄改了人族的小轨迹——大势里人族是主角,可主角没成长起来前,也只是个”名额”,圈在小小的范围里。
他要做的,就是在这圈里,把人族的根扎得再深点,让那支队伍早点站起来,让传灯书院的灯火,能照得再远些。
传灯书院是所有人族的,狩猎队只是部落的利刃,李念望着坝子上各归其阁的族人,心里亮堂得很:大势改不了,可这些小处的改变,总有一天能聚成让人族站稳脚跟的力量。
......
洪荒的风里总裹着血腥味,人族在这片天地间活得像风中残烛——从女娲造人时的十二万九千六百人,到如今只剩一万有余,跌跌撞撞五年,才算勉强止住了族群消亡的势头。
在其他种族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