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蒲扇摇处十年功(2/3)
“虎”,就认一个“猛”字,信奉“能当面干就不背后搞,冲上去再说”,反倒被羽笑“憨”;季是后来通过兵阁考核立的队,没人说清他们到底靠啥出名,只知道被季盯上的猎物,从来没有能跑掉的;还有个队,队长是当年的陷阱队头领李,他的队主打的是“阴”,心思细得像针,连李念都觉得,这人要是去搞刺杀,怕是再合适不过。
更难得的是,这五个队长个个都半只脚跨进了大武师的门槛,手下除了极少数还是武者,其余全是武师境界。
这般实力,再加上各有特色的打法,让念部落的狩猎队成了周边真正的“铁拳头”。
部落名气大了,蝴蝶效应也跟着来——更多人往这儿涌,可把主管农事的张给急坏了。
农阁的弟子们头一回体会到啥叫“手忙脚乱”,张更是天天往李念这儿跑,不说话,就闷头坐在对面盯着人,直到李念给他支了几个种粮、拓荒的法子,两人才总算松了口气。
后来狩猎队里就传开了:“张比羽还不要脸”。
张没辩解,可部落里却悄悄多了不少羊羔和牛犊,明眼人都看见,那之后五大狩猎队的队长见了张,都绕着道走。
等部落周边开垦出大片荒地,地里种满了红薯,五谷虽也种着,产量不算顶高,但家家户户总算不用愁吃的了——余粮不算多,可过冬的存粮是实打实够了。
那会儿,人们才总算见这这张脸上露出了笑。
念部落,总算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路。
传灯书院也基本完成了李念最初的设想。
表面看和从前差别不大,甚至对人才的培养更上心了,可内里早已悄悄起了变化。
那些毕业的学子,早把念部落的所学撒向了洪荒。
武阁的弟子,有的仗剑走洪荒,在各个部落间留下一段段传奇;有的干脆在别的部落开起武馆,传授《武经》,让念部落的武学成了不少人向往的东西,久而久之,念部落竟成了洪荒人族的“武学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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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阁的学子带着新技艺,走一个部落便改一个部落的落后模样,有时候还会被部落里的大妈拉着手,一边摸他们带来的新工具,一边念叨:“咋就这么巧呢?咋就有这么好用的物件!”
农阁的学子更实在,把栽种、选种、播种、施肥,还有养牛养羊的法子,毫无保留地教给各个部落。
日子好过了,部落里的长辈便总拉着后辈絮叨:“以前啥日子?现在啥日子?可得好好珍惜!”
书阁的人嘴上总鄙视武阁“粗鲁”,转身却背上蹩脚的书箱,践行“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走到哪儿便把学堂开到哪儿,没多久,洪荒各个部落里,便冒出了不少学堂的尖尖角。
唯有药阁的弟子最低调,挎着药箱、背着药蔸,一边走一边采药,遇着人便望闻问切,既丰富了自己的医术,也帮了不少人。
这般景象,引得来传灯书院求学的人络绎不绝,到后来竟成了“一位难求”。
连洪荒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