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台风夜的追杀(3/3)
泊在一个旧渡口,一名女子上岸去买盒饭。
便衣刑警们发现,这名女子的容貌、身形等特征,与陈伟成的交代完全吻合。
警方因此判断,这个女人必定是苏贵彪的情妇,而苏贵彪肯定就在船上。
夜幕很快降临,这条机动船像是嗅到了风声,突然加速往西边疯狂逃窜。
警方立即派出一艘机动船迅速追击。
异常狡猾的苏贵彪突然一个急转弯,将船驶入一条小河道,然后手持火力强大的冲锋枪,对着即将被撞翻的警方船只及船上的警察疯狂扫射。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苏贵彪跳上船头举枪扫射的一瞬间,警船上的警察们见势不妙,立即翻身跳船潜入水中,从而避免了一起重大伤亡事件。
苏贵彪站在船头一边持枪扫射,一边大声骂道:“狗公安,有种的你给我出来!”随后趁乱开船仓皇逃窜,不一会儿便驶离了警方的视线。
1999年8月6日深夜,得知苏贵彪突破重重包围向西逃窜后,警方又出动重兵,在广州市的芳村区、海珠区和周边的番禺市、顺德市、佛山市、南海市等地形成一个大大的包围圈,从水路和陆路两路开展大规模围捕行动。
8月7日凌晨1点多钟,公安人员在距离南浦岛不远的水面上,发现了苏贵彪所遗弃的机动船,在船上发现了各类武器和子弹一大批。
8月8日上午10点左右,苏贵彪的行踪在广州市海珠区的南洲路被警方发现。
专案组立即决定,在芳村区和海珠区重点布控:一方面在各个卡点盘查可疑车辆和人员,另一方面对苏贵彪关系人的住宅实行24小时监控。
1999年8月8日深夜11点20分左右,芳村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特警中队的5名民警,在芳村区珠江隧道口检查可疑车辆时,截查了一辆夏利出租车。
坐在车后排的只有一名乘客,此人三四十岁年纪,下车后十分热情地和警察打招呼。
警察让他出示证件,此人掏出一张“省府二办”的工作证。
刑警们仔细辨认后,察觉有异,接着发现他的腰间鼓鼓囊囊,于是让他举高双手接受检查。
警察在他怀里搜出了一支带有红外瞄准仪的五四式手枪,子弹已经上膛。
特警队员们见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扑倒,牢牢铐住他的双手。
接着,特警队员又在其腋下搜出一支上膛的仿六四式手枪,在车上的一个袋子里,还搜出了一挺已压满子弹的微型冲锋枪。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此人被擒拿后,竟面不改色心不跳,显得镇定自若。
他居然拿出领导者的口气,十分严厉地批评特警队员,声称自己是秘密警察,受国家公安部派遣,正在调查番禺祈福新村特大恶性杀人案。
到了8月9日凌晨2点左右,特警队员将此人押回广州市刑警支队,开始连夜审讯。
经过审讯证实,此人正是警方追捕已久的祈福新村“7?10”命案主要嫌疑人——苏贵彪。
根据苏贵彪和陈伟成的交代,这起特大惨案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1999年6月7日中午,苏贵彪携带一个装有可接驳的小口径步枪的皮箱,陈伟成携带一个装有五四式手枪的手袋,一同来到祈福新村B116号别墅。
苏贵彪怀疑,武振辉前不久帮他弄来的一批冰毒原料货不对版,导致制造出的毒品不合格,让他损失了400多万元。
这天,苏贵彪上门就是要干掉武振辉,以泄私愤。
当时,苏贵彪敲了敲武振辉的家门,赤裸着上身的武振辉前来开门。
由于三人事先相识,于是一边聊着天一边往客厅走去。
此时,苏贵彪向武振辉问清楚楼上还有一个“台湾老板”(即龚鹏)后,突然凶相毕露地问武振辉:“你信不信,我今天要打死你?”
武振辉以为他在开玩笑,指着自己的肚子说:“你打呀!你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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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贵彪当即掏出小口径步枪,一枪击中武振辉的胸部,随后又在他头上补了两枪,将其打死。
接着,他迅速冲上二楼,将正在洗手间里整理衣物的龚鹏残忍杀害。
当苏贵彪回到楼下捡回弹壳,准备迅速撤离时,5个女人正好回家敲门。
苏贵彪和陈伟成立即用枪逼着她们走进客厅,陈伟成持手枪在一旁监视,苏贵彪则用步枪对着她们的脑袋,将她们逐一枪杀。
1999年8月9日晚上,特警队员全面出击,在苏贵彪的关系人家里搜出了77式手枪、电击枪、各种军警服装和证件等一大批物品。
至此,警方共搜出9支枪械,包括五四式手枪2支、仿六四式手枪1支、微型冲锋枪2挺、小口径步枪1支、雷明登猎枪1支、高压气枪1支、电击枪1支;另外还有各类子弹200多发、烈性硝胺炸药2桶、雷管7枚、冰毒50克,以及各种作案工具一大批。
这起震惊海内外、骇人听闻的恶性枪杀案,终于告一段落。
1999年11月3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番禺市公开开庭,对这起震惊海内外的广东番禺祈福新村7人命案的案犯作出一审判决:
苏贵彪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000元;
陈伟成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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