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义犬冢(3/3)
窃”之物)!张钧如遭雷击,瞬间明白!此乃柳氏、吴良预留的后手!若栽赃林氏不成,或事发后被人搜出真凶证据,他们便可推说这是林氏埋藏的毒药和“赃物”,反咬一口!墨云凭借超凡嗅觉,竟寻到这更深层的毒证!
真相大白!张钧悔恨交加,肝胆欲裂!他冲回书房,取出柳氏、吴良的悔过文书,又命赵柱带人即刻拿下二人。
柳氏、吴良见油纸包被搜出,知大势已去,瘫软在地。
张钧怒发冲冠:“好一对狗男女!前番谋害未遂,此番又行此毒计,陷害主母!人证物证俱在,还有何话说?”柳氏面如死灰,犹自狡辩:“这…这定是那贱人…林氏陷害于我!”吴良则磕头求饶:“老爷饶命!都是柳氏这淫妇的主意!她恨夫人阻了老爷送我们见官,更恨老爷宠爱夫人,故设此毒计,欲置夫人于死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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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钧不再听其污言秽语,命赵柱将二人牢牢捆绑,堵住嘴巴。
自己则飞奔至柴房,亲释林氏,跪地痛哭:“贤妻!张钧糊涂!险些冤杀贤妻!我…我枉为人夫!悔不听墨云警示!”林氏劫后余生,与丈夫抱头痛哭。
**第四回公堂对质奸计露义犬殉主震乾坤**
张钧连夜写下诉状,罗列柳氏、吴良通奸、谋害家主、栽赃主母等大罪,证物、证词齐备。
天明即押解二人至扬州府衙,击鼓鸣冤。
知府升堂。
张钧呈上诉状、证物(砒霜包、镀银簪、悔过文书)及人证(赵柱及数名家仆)。
柳氏、吴良初时百般抵赖,诬陷林氏。
然知府乃精明干练之人,详察证物,细审人证,尤其那悔过文书上二人画押手印,与此次栽赃所留痕迹(油纸包上指纹)比对吻合。
知府又命衙役押柳氏、吴良分别单独讯问,二人供词前后矛盾,破绽百出。
正当案情明朗之际,柳氏忽做癫狂状,高呼:“青天大老爷!民妇冤枉!民妇有隐情上告!那张钧之妻林氏,实与管家赵柱有染!他二人早有不轨,合谋陷害民妇!那玉佩小衣,正是二人私通之证!民妇撞破奸情,故遭报复!”此乃柳氏最后一搏,欲搅浑水,玉石俱焚。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赵柱气得面红耳赤:“血口喷人!”林氏在堂下更是羞愤欲绝。
张钧虽知此乃诬陷,但涉及妻子名节,亦怒不可遏:“疯妇!死到临头,还敢污蔑主母!”
知府惊堂木一拍:“肃静!柳氏,你既指认林氏、赵柱有奸情,可有凭证?”柳氏信口雌黄:“他二人眉来眼去,私相授受!民妇亲眼所见赵柱深夜出入夫人房间!”吴良为活命,亦附和:“是是是!小的也见过!那赵柱对夫人言听计从,远胜对老爷!”
知府沉吟。
此事关乎妇人名节,且无实据,难以骤断。
正欲命稳婆验看林氏是否失贞(此乃古法,实为屈辱),忽闻堂外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犬吠!只见墨云竟不知如何挣脱束缚,冲破衙役阻拦,如一道黑色闪电般闯入公堂!它无视众人,双目赤红,径直扑向柳氏!
“保护人犯!”衙役惊呼,水火棍齐举。
然墨云目标并非伤人,它一口咬住柳氏裙裾,死命撕扯!“嗤啦”一声,柳氏外裙被撕破,一个物件“当啷”落地!众人定睛一看,竟是一枚小巧玲珑的鸳鸯戏水荷包!此乃男子贴身佩戴之物!
墨云叼起荷包,献于知府案前。
知府拿起细看,荷包针线粗糙,一角绣着个歪歪扭扭的“良”字!正是吴良之物!此物正是二人私通之信物,柳氏一直贴身藏匿!
“啪!”知府惊堂木再响,厉声喝问:“吴良!此物可是你的?”吴良面无人色,瘫软在地。
柳氏亦魂飞魄散。
至此,二人私通铁证如山!柳氏诬陷林氏、赵柱,更是不攻自破!
知府勃然大怒:“好一对奸夫淫妇!私通苟合,谋害家主在前,栽赃主母在后,公堂之上,竟还敢污蔑贞妇,扰乱视听!天理难容,国法难恕!”遂当堂宣判:“柳氏、吴良,谋财害命(未遂),诬陷主母,私通霍乱(古律视仆与主家女眷私通为重罪),数罪并罚,判斩立决!报刑部核准后执行!张林氏贞洁贤良,蒙冤受屈,当庭释放。
赵柱忠心护主,并无不轨。
义犬墨云,屡次救主,明辨忠奸,堪称神异!当堂释还!”
衙役如狼似虎,将瘫软如泥的柳氏、吴良拖下。
张钧、林氏、赵柱叩谢青天。
墨云亦伏于堂前,低鸣数声,似在谢恩。
正当众人以为尘埃落定,欲携墨云归家之际,异变陡生!那已被拖至堂口的吴良,自知必死,凶性大发,竟趁衙役不备,猛然挣脱!他自知难逃,竟拔出藏在靴筒中的匕首(不知何时藏匿),狂吼一声:“张钧!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你!”如疯虎般扑向张钧,匕首直刺其心口!事发突然,众人皆不及反应!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道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空扑至!正是墨云!它义无反顾,用身体挡在张钧面前!“噗嗤!”匕首深深刺入墨云胸膛!热血喷溅!同时,墨云用尽最后力气,狠狠一口咬在吴良咽喉之上!“咔嚓!”喉骨碎裂之声令人齿寒!
吴良双目凸出,发出“嗬嗬”怪响,与墨云一同重重倒地!墨云口中仍死死咬住吴良咽喉,双目圆睁,望向张钧方向,渐渐失去神采。
吴良抽搐几下,气绝身亡。
而义犬墨云,也已气息全无,唯有一腔热血,染红了公堂青砖!
“墨云——!”张钧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悲号,扑到墨云身上,抚其犹温的躯体,泪如雨下!林氏、赵柱及堂上众人,无不潸然泪下!知府亦离座长叹:“义哉!此犬!为主尽忠,死而后已!其节烈,远胜世间无数忘恩负义之徒!本府当奏明朝廷,旌表其义!”
**第五回青冢长留千秋义天道昭彰善恶明**
张钧夫妇痛失墨云,如丧至亲。
不顾污血,亲自将墨云尸身抱回,以锦衾裹之,停灵中堂。
全府缟素,哀声不绝。
扬州百姓闻此义犬壮烈殉主之事,无不感佩,纷纷前来吊唁,门前道路为之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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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钧感墨云天高地厚之恩,不惜重金,购得扬州城西蜀冈之阳一块风水宝地。
请能工巧匠,开凿墓穴,以青石为椁,楠木为棺,棺内铺以丝绸锦缎。
择吉日,张钧亲撰祭文,林氏手缝旌旗,上书“义烈神犬墨云之墓”。
出殡之日,张钧、林氏披麻戴孝,执孝子礼。
赵柱捧灵位,王老掌柜扶灵。
送葬队伍长达数里,缙绅百姓,自发随行,纸钱如雪,哀乐震天。
知府亦派衙役护送,并亲题“义犬冢”碑额。
下葬之时,忽有异象。
晴空之下,墓穴四周竟有五彩云气氤氲不散。
有白须老道观之,抚掌叹曰:“此乃忠义之气感天动地,凝结为祥瑞!此犬英灵不泯,当受此地香火,庇护一方!”众人愈加敬服。
张钧遂在冢旁建一小祠,塑墨云神骏之像,四时祭祀不绝。
墨云虽死,其灵犹在。
下葬后第三日深夜,张钧忽得一梦。
梦中墨云踏云而来,周身金光,口吐人言:“恩公勿悲。
墨云本山间灵犬,蒙公活命大恩,夙愿已偿,得归仙班。
今有一事相告:恩公蜀中所得厚利,恐引小人觊觎。
昔日那孙福,非是善类。
他借银与公,实为探听虚实,觊觎厚利。
其乃李三同党!李三化名隐匿,孙福为其耳目。
彼等已知恩公获利,恐将设计谋害。
恩公速查货栈,其药材包内,底层已被掺入霉变劣货,欲诬恩公以次充好,败坏信誉,进而吞并产业!切记,切记!”言毕,化作一道金光遁去。
张钧惊醒,冷汗涔涔,急唤赵柱,告知梦境。
赵柱亦觉蹊跷,二人不及天明,赶至货栈。
命心腹伙计秘密拆开数包底层黄连、贝母查验,果见下层药材潮湿霉变,臭不可闻!显是被人趁交割入库后,买通内鬼,暗中调换!若非墨云托梦,待王老掌柜售予药铺医馆,必酿成大祸,张钧信誉扫地,倾家荡产!
张钧不动声色,一面严密封锁消息,加固货栈看守;一面请知府密派干练捕快,暗中监视孙福。
果见孙福与一形迹可疑之人(正是失踪多年的李三!)频繁密会于烟花柳巷。
捕快寻机将其擒获,搜出往来密信及收买货栈内鬼的赃银。
铁证如山,孙福、李三供认不讳。
原来李三骗得张钧钱财后,流窜至扬州,化名与孙福勾结,专行坑骗客商之事。
探得张钧翻身,遂生毒计,欲故技重施,彻底毁之。
知府震怒,将李三、孙福及内鬼一并严惩,追回赃银。
张钧再次躲过灭顶之灾,对墨云天恩,感激涕零,于冢前焚香祷告,重修祠宇,规制更胜从前。
自此,“义犬冢”香火鼎盛,有求必应。
凡有祈求家宅平安、明辨忠奸、伸张正义者,多来此祭拜,灵验非常。
张钧夫妇经此数番劫难,更知世事险恶,人心难测,亦更念墨云天恩。
家业虽兴,不忘根本,广行善事,周济贫寒。
收养孤寡,修桥铺路,泽被乡里。
林氏贤名远播,后寿登耄耋。
张钧亦得善终。
子孙繁衍,代代昌隆,皆言乃祖上积德,义犬护佑所致。
那“义犬冢”历经风雨,巍然屹立蜀冈。
坟头青草离离,四时鲜花不断。
冢旁古柏,虬枝盘空,常有鸦雀绕飞,似忠魂守卫。
冢前石碑,“义犬墨云之墓”六字,虽经百年风霜,仍清晰如昨。
碑阴铭文,详述其忠义事迹,末有赞曰:
“嗟尔灵獒,出自深蒿。
铁夹困厄,仁心是遭。
千里相随,患难与共。
奸谋迭起,慧眼识凶。
示警柴扉,爪裂毒计。
衔冤槐根,义证贞璧。
公堂喋血,身殉恩深。
精魂托梦,再拯陆沉。
人面兽心,尔心如玉。
衣冠楚楚,尔行卓荦。
一冢千秋,正气浩然。
忠义之名,日月同悬!”
结末诗:
人心险似九回肠,不及犬心一片丹。
铁夹深恩生死报,柴扉毒计死生拦。
槐根衔得贞魂白,公堂溅将奸佞寒。
青冢至今埋义骨,蜀冈云树共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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