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案例(1/3)
应璇玑教授站起身,走到投影幕布前。
“赵队,各位同志,”她的声音清晰而平稳,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洞悉力,“我们可能被‘蒙面’和‘恶性’这两个表象误导了。
让我们重新审视现场留下的‘语言’。
”
她指着那几处线条歪扭、色彩浓艳、内容幼稚的涂鸦:“这种涂鸦风格,充满了孩子气的发泄和模仿,缺乏成年混混涂鸦中常见的帮派符号、特定标记或者更复杂的图案。
它传递的情绪是愤怒、破坏,但手法是笨拙的,甚至是‘好玩’的尝试。
”
接着,她指向喷漆高度的照片:“技术员提到喷漆高度普遍偏低。
测量数据显示,主要污染区域集中在离地0.8米到1.5米之间,这符合什么人群的身高操作范围?”
“青少年!”姜凌心中早有答案。
“没错。
”应璇玑教授赞许地看了姜凌一眼,继续分析,“再看这个被踩扁的打火机,小浣熊图案,廉价,常见于校园周边小卖部,是很多中学生抽烟或觉得好玩会买的东西。
还有那些撕碎的彩色贴纸碎片,初步拼凑,像是某种动漫人物或校园流行贴纸的残片。
”
她的目光变得无比锐利:“蒙面,恰恰说明了作案者对自身身份的在意和恐惧——他们害怕被认出来!结合喷漆的幼稚、高度的限制、遗落的典型青少年物品,以及这种纯粹破坏发泄、模仿性强、而非图利的动机……”
她顿了顿,一字一句地抛出综合分析结论:
“从犯罪心理出发进行分析,这起恶性案件的作案者,极大概率不是社会混混,而是一群在校的青少年,年龄范围应在14至18岁之间,部分可能已经辍学。
他们来自同一所学校或邻近学校,关系密切,小团体。
”
“刚才赵队提到,他们的蒙面行为类似港台警匪片中的抢劫犯。
可能受暴力影视刺激,他们的作案带有强烈的情绪宣泄色彩和模仿性,群体行为放大了破坏力。
从喷漆内容以及重伤老张头的行为判断,小团体成员的个性各异,有的人性格比较压抑、有的比较直接,有人则更具攻击性和煽动性。
”
会议室里瞬间鸦雀无声。
青少年?中学生?这和他们之前的判断完全背道而驰。
砸毁文物、重伤老人!现在的娃娃们就敢搞犯罪团伙,实施暴力犯罪了?
虽然有些不信,但应璇玑教授的分析条理清晰,令人无法反驳。
半晌,赵刚大队长瞪大了眼睛,猛地一拍大腿:“对啊,我怎么没想到!那些涂鸦、那打火机、那身高,真是见鬼了,竟然是学生娃!难怪我们先前排查了一圈也没找到嫌疑人。
”
到底是一线刑侦人员,一点就通,赵刚立刻布置任务:“立刻调整方向!重点排查市一中、二中、三中,还有附近的职高。
查一查最近有没有学生行为异常、小团体活动频繁、接触过大量港台暴力片的,重点查一查附近的录像厅。
还有,学校附近卖喷漆和小浣熊打火机的小卖部!”
有了侦查方向,警方如同被注入了新的活力,目标从鱼龙混杂的社会面,精准地聚焦到了中学校园里。
清源市警方的侦查效率还是很高的。
仅仅两天,五名嫌疑人被锁定并迅速控制,名单就摆在姜凌面前。
主犯陈栋,17岁,清源市第三中学高二学生,平时看着挺老实,成绩中不溜秋,但是下手最狠。
周晓阳,16岁,和陈栋同班,年级前十的优等生,和陈栋关系很好。
王强,16岁,原市三中学生,辍学后混迹社会,混迹街头,偷鸡摸狗是常事。
李伟,15岁,三中初三学生,出了名的胆小内向。
赵小鹏,15岁,原三中学生,但现已辍学,跟着王强混社会。
据交代,当天晚上,这五个人在王强家附近的一个录像厅看完了一部港片,讲的是古惑仔打打杀杀、快意恩仇。
出来之后,五个人情绪都很亢奋,喝了点啤酒,陈栋提议去白塔公园找点刺激。
他们翻墙进去,一开始只是四处晃悠,对着雕像撒尿、吐口水。
后来不知道是谁提议砸点东西,王强立刻响应,抄起地上的石头就砸雕像。
其他人一看,也跟着起哄。
陈栋和周晓阳从包里拿出了事先准备的喷漆罐,开始在到处乱喷。
公园值班室的老张头听到声音出来制止,呵斥他们。
当时陈栋正喷得兴起,被呵斥后恼羞成怒,第一个抄起旁边的木棍冲了上去,其他人也一拥而上……事后,他们慌慌张张翻墙跑了。
陈栋、周晓阳、王强、李伟、赵小鹏,这个组合印证了应璇玑画像的精准——他们确实是一个跨越了在校与辍学界限的青少年小团体。
但是,这个组合实在有些诡异:优等生、边缘混混、内向的“小透明”……他们怎么会搅和到一起干出这种事?
带着这个疑问,姜凌与应璇玑参与了整个审讯过程,对这五个少年的犯罪心理进行评估。
审讯室里,五个少年摘下了“蒙面”的保护色,露出了稚嫩却写满不同情绪的脸庞。
到底还是孩子,都是初犯,并没有太多反侦查能力,很快就交代了一切。
陈栋是主犯,个子很高,身形接近成人,眼神却像困兽,交织着疲惫、戾气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惶恐。
他的父亲是清源市一家老国企的机修工,严厉刻板;母亲是家庭主妇,温柔但懦弱,陈